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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黄璐 陈荣梅昨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刊登公告,拟于近期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日前,为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和认定工作,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住房建设局、市民政局起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实施细则》,家庭财产范围为核对对象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实物财产和货币财产,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金融资产等,还规范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等内容,以精准实施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该则公告称,听证会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14:30-17:00;听证会地址位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五楼第二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实施细则》中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听证。听证的主要议题包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内容、核对和认定程序,特殊情形认定的程序以及其他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将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公开进行,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可在2023年6月11日18:00前报名,具体报名细则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