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7月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今年上半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及五市和宁东基地、8个市辖区及14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据分析,1月至6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3.8%,优良天数133.6天,同比均有所减少。扣除沙尘影响后,PM_2.5等6项空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3降1平2升”。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法排名,五市及宁东基地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固原市、中卫市、宁东基地、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8个市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依次为原州区、沙坡头区、利通区、兴庆区、金凤区、惠农区、大武口区、西夏区;14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为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西吉县、海原县、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灵武市、永宁县、青铜峡市、中宁县、贺兰县、平罗县。
根据分析,上半年8个市辖区臭氧污染最严重的是兴庆区,污染14天,同比上升2%;PM_2.5污染最严重的是大武口区,污染15天,同比上升4.9%;PM_10污染最严重的是沙坡头区,污染52天,同比上升40.4%;优良天数最少的是大武口区,同比减少了15天。14个县区中,臭氧污染最严重的是灵武市,污染15天;PM_2.5污染严重的是青铜峡市、贺兰县,污染天数均为13天;PM_10污染最严重的是中宁县,同比上升36.6%;优良天数最少的是贺兰县、中宁县,同比分别减少4天、7天。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醒,各地要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污染治理状况、污染来源及大气攻坚措施落实、机制运行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合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持续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记者 李锦)